日期:2017-02-13
/ 張靖霖 (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唉!又見狠心棄犬案,看到106年2月12日東森新聞雲報導兩隻法鬥被棄養新聞,心中感到莫名的痛心.......
痛心之一,在這麼寒冷的天候中,竟然有人無情到不顧動物死活、人神共憤的境地,甘冒違法判刑的風險,任意棄置兩隻法鬥於死地,想想牠們何罪之有?令人不勝唏噓。
中華民國法律明文規範,動物之飼主,以年滿二十歲者為限。未滿二十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有棄養行為之一者,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痛心之二,長久以來,為何只要發現動物被棄養事件,而動物的品種恰是純種犬貓,就會在毫無憑據的情況下,歸咎給繁殖業者。一些有心人士僅憑著自取的影像及煽動的文字,就挾著輿論公器、自由心證,任意撻伐,一再汙衊是寵物業者棄養,詆毀業界形象,試問這是我們所追求的公理、正義嗎?
寵物繁殖業是受國家法律保障的行業,業者受評鑑納管,和其他國民一樣盡納稅義務,而且會投入這個行業也多基於熱愛動物的初衷,如今卻被輿論打壓到抬不起頭,我不明白,以動物保護為榮,並堅持動物福利信念的我們,為何只能選擇沈默,忍受外界的鄙視和不公平待遇?
在業界中,也許存在少數害群之馬,也有一些尚待改進、輔導的業者,但絕不允許把丟棄犬貓的罪名,濫加諸在我們身上,當寵物業被喻為幸福產業時,為什麼致力散布幸福氛圍的部分業者,卻被無理的踢下地獄,百口莫辯?我在這兒公布幾位繁殖業者的狗場,請大家進行公評。
在此,我們堅決要求每位合法業者,務必落實寵物的施打晶片,並盡力協助飼主完成寵物登記。再者,也要呼籲民眾做好飼主責任,不容寵物被棄養的情況發生,謹記飼養寵物應是要愛牠一生一世、不離不棄。此外,建議想要購買寵物的飼主,一定要辨明是擁有證照的合法業者,並進而挑選有依法落實晶片植入、具有售後服務的業者。
我們誓將全力推動「認養代替撲殺,買賣鼓勵結紮」的新動保運動;更希望媒體朋友秉持公正客觀、不偏不倚的角度進行平衡報導,展現專業素養,而非以偏概全的不實指控,汙名化合法寵物業者多年來的努力,並企盼全民協助揪出不法業者,還給合法業者清白和公道。
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願意協助遭遇困難無法繼續飼養寵物的飼主,進行寵物的安置和送養,有需求者請和公會聯絡;我們也提供檢舉棄養和虐待動物的獎金,凡經檢舉而查獲破案者,即發給獎金20,000元。動保檢舉客訴專線 02-33652829,服務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每日10點至17點。